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
2024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
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树立大食物观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—海洋生物产业,以此推进海洋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和“健康中国”国家战略的实施。聚焦于海洋生物资源的精准定向深度开发,通过酶工程、基因工程、发酵工程、生化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创新与集成,开发海洋生物医药、海洋新材料、海洋功能食品与化妆品、海洋生物制品等,实现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利用前提下的海洋生物资源最大化、高值化利用及规模产业化,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在海洋科研与产业化领域的影响力,面向社会提供一系列特色功能化产品,并对海洋生物产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,创造良好的经济、社会与生态效益。
重点资助领域与资助情况:
(1)海洋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;
(2)海洋生物医药与生物制品新产品研发;
(3)海洋生物医用新材料研究。
项目资助强度:重点项目5-10万元/每项,一般项目3-5万元/每项。项目执行期: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
申请人要求:
1.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(含)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。鼓励申请人和项目组来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工作。
2. 申请均须附实验室相关责任专家推荐信,原则上必须有一名及以上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参与人。
项目申请与审批:
1. 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填写《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》,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于2023年12月25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。本年度申请课题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,将封面页、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、实验室责任专家推荐信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。
2. 按照“公平公正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,结果将于2024年1月底之前公布并通知申请者。
3.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填写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,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。
开放基金项目成果与署名要求:
1. 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、专著、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,均应标注“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,山东青岛266061”(英文为“marine natural products r&d laboratory, qingdao key laboratory, qingdao 266061, china”)以及资助项目编号并位列前二,且应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,未标注署名(或标注不规范)的成果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。
2. 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,不少于1篇。
3. 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的要求,按期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、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。结题报告应包括“工作总结”和“科研档案”,并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。
受理申请截止日期:2023年12月25日
开放基金申请联系人:
曲长凤
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
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青岛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 邮编266061
电话:0532-889666322 电子邮件:cfqu@fio.org.cn
附件1: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.doc
附件2:青岛市海洋天然产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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